墨西哥最高法院裁定:个人可自制大麻食品,但仅限自用不可销售
墨西哥最高法院裁定,持有个人娱乐性大麻授权的用户可自制大麻食品供自用,但不得销售或分享。实际影响有限,法律风险仍需警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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墨西哥国家最高法院(SCJN)近日以7票赞成、2票反对的结果作出裁决,允许持有个人娱乐性大麻消费授权的用户自制含有大麻或THC的食品,如软糖、布朗尼等,但仅限个人消费,不得销售、分销或提供给他人。
法院认为,将大麻或THC加入预制或半预制食品属于普通烹饪行为,而非需要专门卫生管控的产品制造。因此,联邦卫生风险保护委员会(Cofepris)必须向申请人发放新的授权,允许其为了个人消费而准备此类食品。
然而,这一裁决的实际影响非常有限。授权持有者可以制作大麻食品供自己享用,但不得出售、公开零售、分销或供应给第三方,包括赠送亲友。此前,Cofepris曾向一名申请人发放娱乐性自用授权,但明确禁止其将大麻加入预制食品,最高法院认为这一限制不当。
对于在墨华人而言,需注意墨西哥法律对大麻的管制依然严格。即使持有个人消费授权,也不得将自制大麻食品用于商业用途或分享给他人,否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。同时,从境外携带大麻食品入境墨西哥仍属违法。
???? 墨华网观察与贴士:
在墨华人需注意:即使墨西哥允许个人自制大麻食品,但仅限自用,不得销售或分享,否则可能触犯法律。切勿从境外携带大麻食品入境。
本文由 墨华网 (mohuawang.com) 编译整理,信息来源:墨西哥《每日报》。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仅供在墨华人及商务人士参考交流。
责任编辑:墨华网编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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